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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考试考务管理细则
点击: 时间:2014-08-15 08:54:41
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考试考务管理细则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试行
为进一步为规范各有关单位的考务管理力度,考试管理中心特制定此细则。
考务宗旨
坚持“职业操守、理论教学、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教学宗旨,坚守“考务工作严管”的原则。
一、考试形式
理论课考试+实务考试
考场悬挂《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培训与考试考场》字样条幅,除此之外严禁悬挂或修改其他字样的条幅。
二、考场申报规定
各校安排具体负责考务管理的老师填写《考场申报表》将考试时间及考试安排提前一周上报到考试管理中心,收到申报表后考试管理中心二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批准后方可设定考试。
三、考试纪律
1、考点负责人负责试卷保管、监督、安排考点考务工作。要对教师监考情况及学生答题情况巡视检查。考务老师考前30分钟必须到达考点签到,接受考点负责人的业务培训。
2、考务老师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检查考场、座位号与要求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做好调整,开考前宣读《考生守则》。试卷提前5分钟分发,提醒学生填好卷头,并逐个检查。发卷后不到时间不准答题,甲考务教师于考前指导学生填好卷头(学校、姓名、序号、专业等),考试结束前10分钟提醒学生。
3、余卷交回原学校。如有缺考学生将试卷摆到考试桌上,考务老师将其姓名考好填好,收卷时一起收起、并按顺序装订。试卷统一安排保管,以便考试中心随机查证。
4、考务老师要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学生。不得训斥、恐吓学生。学生有违规行为时,考务老师在《考试情况报告单》记录,考点负责人、考务老师签字。
5、若发现试卷有知识性问题,劳务老师应马上与考试管理中心联系,给予答复后再处理。
6、学生卷面不准出现任何标记。
7、考试20分钟后考生不准入场,考试30分钟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考试期间有问题举手。
8、各学校考试以前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提前对学生进行文明礼貌及考风、考纪教育,不得有违规及不礼貌的行为发生。
四、奖励与处罚
1、各人才培养基地经考务组年终考核,无发现违纪情况者,由考务组提名优先给予评选“XX年度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优秀培养基地”,给予奖励。
2、如出现作弊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考试管理中心一经发现,给予暂停考务工作两个月的处罚,如出现重大违纪情况或连续违纪情况将取消其人才培养基地的资格。
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考试管理中心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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