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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培训考试规定
点击: 时间:2014-08-15 08:49:32
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AEAD)
培训考试管理规定
(试行)
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AEAD)培训考试管理规定
一、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职业定义:
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Architecture environment art designer简写AEAD)是指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能从事环境景观设计、建筑小品设计及施工技术与管理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业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环境景观设计与施工技术。
二、培训考试宗旨:
服务行业、服务学员、提升技能、促进就业,更好更快的促进建筑环境艺术设计人才队伍的建设。
三、培训专业方向:
室内空间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建筑装潢设计、风景园林设计、住宅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建筑照明设计、陈设与展示艺术设计、桥梁艺术设计、古建筑设计、公共建筑空间艺术设计
四、培训考试方式:
1、坚持“职业操守、理论教学、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
2、以“理论考核+建筑环境设计实务考核”的考核方式。
五、培训与考试标准:
1、各专业按1门公共课与1门专业实务(实践)课开展培训与考核。
2、针对社会从业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四次 (每季度集中考核一次,双月考试),每次单课考核通过的成绩在一年四次考核内有效,一年内考核通过所有培训课程即可取得《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证书。
3、职业印章按申请考核专业方向颁发。
如:高级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室内设计专业)
4、初级只考核理论课。
六:培训课程:
1、公共课:
《环境艺术设计基础》(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专业课:
《室内空间设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环境景观设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陈设与展示设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照明系统设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城市雕塑艺术的成型与制作》(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住宅小区景观设计》(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七、报名标准:
总则: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在建筑企事业单位从事室内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建筑与装潢设计、住宅环境艺术设计、城市建筑照明设计、风景园林设计、雕塑艺术设计、陈设与展示设计、花卉造型艺术设计等类专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符合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初级、中级、高级)报名条件并参加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相关课程培训且持有经认证的培训机构出具的学时证明,方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初级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除符合上述总则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各建筑学院、美术学院、综合类大中专或本科类学院环境艺术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参加。
(2)获得中等专科学历,从事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工作满1年者。
二、中级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除符合上述总则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含同等学历)者。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工作满1年者。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工作满2年者。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工作满3年者。
(5)获得初级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工作满2年者。
三、高级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符合上述总则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工作满3年者。
(2)获得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工作满5年者。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工作满8年者。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工作满10年者。
(5)获得中级建筑环境艺术设计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工作满5年者。
(6)获得初级建筑环境艺术设计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工作满15年者。
八、相关免试条件:
1、持有劳动人事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初级以上职称证书或培训证书的从业人员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者,报考中级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者可以免考相关专业的实务课。
2、持有劳动人事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培训证书的从业人员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报考高级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者可以免考相关专业的实务课。
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师考试管理中心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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